7月1日起 不動產買賣申報責任回歸買賣雙方

2006stf/ June 1, 2020/ 相關新聞

108年7月修正公布的「平均地權條例」,將申報登錄申報責任回歸買賣雙方,申報時間也改為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。 內政部表示,行政院日前已核定這項新制自109年7月1日起施行,新制施行後,對於價格資訊如有申報不實,將直接處3萬至15萬元罰鍰,請民眾申報時務必詳加確認,以免受罰。 內政部表示,現行不動產買賣申報登錄責任,依序由地政士、不動產經紀業或權利人,於登記完畢後30日內申報登錄;從今年7月1日起,將改由買賣雙方於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登錄,當日起,民眾至地政機關所送案件,都將適用新制。 內政部指出,新制施行後為便利買賣雙方自行申報,已修正簡化申報書格式,由現行19欄縮減為11欄;應申報的價格資訊也由以往的8項減少為3項。 買賣雙方於登記案件送件前,可先於「地政線上申辦系統-不動產實價登錄」系統登打列印申報書,亦可選擇以手寫方式填寫紙本申報書。填寫完畢後,必須由買賣雙方共同簽章,並於辦理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送交,才算申報完成。 內政部也提醒,為了確保對外揭露的價格資訊真實正確,新制施行後,對於申報書「交易總價」、「車位個數」及「車位總價」等3項價格資訊,如有申報不實,將直接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,買賣雙方申報時請務必詳加確認,以避免受罰。 另若未一併申報或申報不實,地政機關要求限期申報或改正時,仍請依限辦理,避免受罰。 至於今年6月30日以前,已至地政事務所申請買賣移轉登記的案件,內政部表示,仍請依原規定,由地政士、不動產經紀業或權利人於登記完畢後30日內申報登錄,以利新、舊制度順利接軌。 內政部強調,申報登錄新制透過買賣雙方相互勾稽確認成交資訊,可提升資訊的正確性;並將申報登錄時間提前至申請登記時一併辦理,可簡化行政流程,提高資訊揭露的 好房網News/黃暐迪

危老時程獎勵10%倒數通過遞延方案

2006stf/ March 18, 2020/ 相關新聞

內政部於上月16日的部務會報通過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」修正草案,主要是將今年5月到期的10%時程獎勵,修正為屆期後降為5%,並逐年遞減,以降低衝擊;此外,也新增規模獎勵,並取消合併重建面積限制,以鼓勵擴大危老重建規模,修正草案將報行政院審查後,送立法院審議。內政部指出,依現行規定,鄰地超過危老建築物基地面積部分不得合併重建,將使得重建效益受限,或間接造成畸零地或地籍零碎,為利都市土地整體規劃利用,故這次也檢討刪除合併鄰地面積的限制,並基於公平性考量,新增規定合併鄰地超過一定面積範圍的部分,將不適用容積獎勵及稅捐減免的規定。 根據內政部統計,目前申請危老重建案的面積,約有51.83%都是在400平方公尺以下,已超過半數,且小面積建築基地的案件數,有愈來愈多的情形。 此外,為引導擴大面積規模,這次修正草案也新增規模的獎勵,增訂危老建築物基地加計合併鄰地面積(加計之鄰地面積,不得超過危老建築物基地面積或1,000公尺),達400平方公尺者,給予基準容積2%的獎勵,每增加100平方公尺,另給予基準容積0.5%的獎勵。並明定時程獎勵與規模獎勵,2者合計不得超過基準容積10%,與現行時程獎勵的額度上限相同。 內政部強調,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」第3條、第6條、第8條修正草案,將依法制作業程序,於近期函報行政院審查後,送立法院審議,希望能儘速完成修法,以利推動危老屋重建。 風傳媒 / 報導